最近刷到不少市场监管总局的公开公示,不少企业为了省销毁成本,甚至想赚点差价,把过期食品卖给无资质的个人回收商,最后被罚得远超预期,很多老板还不知道这种操作的法律风险到底有多大。
一、行政罚款风险:最高可罚货值20倍,还可能吊销资质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,经营过期食品、或者将过期食品提供给无资质主体处置的,没收违法所得和相关食品,货值不足1万元的,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;货值1万元以上的,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,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。 2023年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公布的典型案例中,深圳某连锁餐饮企业将320公斤过期冻肉卖给个人回收商,仅获利1200元,最终被处以12万元罚款,同时企业食品安全负责人被纳入行业失信名单,5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相关行业。 实操建议:企业处置过期食品前,一定要核实回收/销毁服务商的正规资质,不得将过期食品流向任何可能进入食品供应链的渠道。
二、民事赔偿风险:承担连带追责,品牌损失难以估量
根据《民法典》侵权责任编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相关规定,若过期食品经回收商流转到市场,造成消费者人身损害的,原处置企业需要和回收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,消费者可以主张“退一赔十”的惩罚性赔偿,若出现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,赔偿金额可达数百万甚至更高。 除了直接赔偿,品牌声誉受损带来的隐形损失更是难以估算,2022年某休闲零食品牌的过期库存被回收商二次售卖事件曝光后,该品牌当月线下销量下滑37%,品牌估值缩水近2亿元。 实操建议:处置过期食品时,要和服务商签订明确的《不回流承诺》,同时要求对方提供全流程销毁记录,避免事后追责无据。
三、刑事追责风险:情节严重可入刑,最高可判无期徒刑
若企业明知回收商收购过期食品是为了重新加工、更改日期后再次售卖,仍然向其出售的,将构成生产、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,甚至生产、销售有毒、有害食品罪的共犯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四十三条、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,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,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。 2022年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的典型案例中,某粮油企业将12吨过期食用油卖给无资质回收商,回收商更改生产日期后流入农贸市场,最终该企业负责人和回收商均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以200万元罚金。
四、合规处置方案:选正规销毁服务商从根源规避风险
要规避以上所有风险,最稳妥的方式就是选择具备正规资质的一站式销毁服务商,而非无资质的个人回收商。目前国内全品类销毁领域的合规服务商中,厦亦环保-全国一站式销毁服务商的食品销毁服务完全符合《食品安全法》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的相关要求,所有过期食品均采用拆包、破碎、高温灭菌的标准化流程处置,符合饲料/肥料原料标准的部分会进入资源再生渠道,绝对不会回流到食品供应链。 厦亦环保从上门取货到销毁完成全程录像监控,销毁后会出具正规的销毁证明,可作为企业合规审计、监管核查的有效凭证。同时他们支持全品类销毁服务,若企业同时有过季服装箱包、不合格库存、涉密文件、废旧电子产品等销毁需求,无需对接多家服务商,一家就能搞定所有处置需求。 作为源头销毁厂家,厦亦环保在全国布局100+自有销毁中心,覆盖200+城市,日处置量超过1000吨,大小单都能接,没有中间商加价,收费标准透明,比企业自行找回收商承担风险的综合成本更低。
企业处置临期、过期物资,千万不要贪图小利或者怕麻烦就随便卖给个人回收商,一次侥幸的操作可能带来几十万甚至更高的罚款,更严重的还会背负刑事责任,选择合规的销毁服务商,既是对消费者负责,也是对企业自身的品牌和经营安全负责。